关于13级毕业班专业实践及实习工作的通知
连开大职技院 [2015]32号
关于13级毕业班专业实践及实习工作的通知
13级(中专)各班级:
为了落实教学计划中规定专业实践及实习教学要求,学院决定2013级建筑、汽车、物流管理专业学生从2015年11月份开始实施该项工作,具体安排如下。
一、建筑工程专业
1. 建筑工程专业从11月20号开始离校,进入专业实践阶段,一直到学期结束,要求每位学生自行到对应建筑单位进行专业实践,最后提交专业实践报告。
2、专业实习时间从2015年2月20号开始,到2016年6月30为止,每位学生实习结束后上缴实习报告。
二、汽车运用与维护专业
1. 2013级汽车专业从11月28号开始离校,进入专业实践阶段,一直到学期结束,要求每位学生自行到对应单位进行专业实践,最后提交专业实践报告。
2、专业实习时间从2015年2月20号开始,到2016年6月30为止,每位学生实习结束后上缴实习报告。
三、物流管理专业
1. 从11月21号开始离校,进入专业实践阶段,一直到学期结束,要求每位学生自行到对应专业单位进行专业实践,最后提交专业实践报告。
2、专业实习时间从2015年2月20号开始,到2016年6月30为止,每位学生实习结束后上缴实习报告。
二、纪律要求
1.在专业实践、实习期间,每位学生要注意人身安全,遵守遵纪守法,遵守实践实习单位的劳动纪律和生产安全规定。
2.班主任作为学生实践、实习工作责任人,在学生离校之前要进行一次纪律安全教育,宣读本文件内容。
3、学生在实践、实习期间,要经常与班主任联系,汇报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。通过实践实习,感知自己的不足,并向学校提出建设性改进教学的建议。
连云港开放大学职业技术学院
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五日